创新的赛事活动如何产生商业价值
2009年,我刚在佛山组织了柳海龙的复出搏击比赛“海弘大战”后,海龙问我是否能请刘德华参加一个结合演唱和搏击的活动。我分析了这种结合的可行性:
首先,刘德华以演唱为主,海龙为搏击,两者受众重合度较低。
其次,将两种不同技能合并,必须考虑活动目的和盈利方式。是以刘为主体还是以海为主体?观众购票的动机在哪里?
综上所述,刘柳演唱+搏击活动并不可行,难以形成独立而有吸引力的活动形式。
多年后的2016年夏天,某知名青年投资人的赛事团队联系我,准备花费500万元邀请成龙参加他们的比赛活动。我提出疑问:
请成龙的目的是做嘉宾还是参加比赛?
投入巨额资金请大哥来参与,但如果不能让他真正参与搏击比赛,可能效果事倍功半,且财务风险增加。
最终,该活动未能成功举办。
多年后,搏击赛事与演唱会的复合型活动开始兴起。我对此提出思考:
活动的卖点究竟是搏击赛还是演唱会?主体与配合的关系如何平衡?
如何巧妙融合搏击赛事与演唱会,避免单打独斗,实现共赢?
购票者的动机是什么?
在移动端销售时代,清晰准确地解决这些商业问题,或许能创造全新的活动形式与商业模式。
祝愿那些敢于尝试创新、走在前沿的赛事活动取得成功!
徐睿 2024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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